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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进一步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派驻督导工作的通知》(宿办发电〔2020〕30号)和党工委、管委会工作要求,经开区成立4个督导组,深入各乡(街道)和区有关部门(单位)开展督导工作(分组名单见附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派驻督导机制。开展安全生产督导是党工委管委会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响水“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指示要求的重要举措,是举一反三,全面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夯实安全基础、赢得战略主动的重要安排。 二、把握督导工作重点。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暑,认真落实国务院督导组、省督导组以及市督导组的工作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相结合,坚持突出重点和全面整治相统筹,在推动抓落实上下功夫,突出督导思想理念、工作态度、责任落实、风险隐患、整治整改和推动专项整治行动不力等方面问题。通过对各乡(街道)和区有关部门(单位)的督导工作,督促各乡(街道)和各部门深刻汲取“3.21”等事故教训,进一步树牢新发展理念,落实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推进落实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真正把整治成效体现到杜绝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大幅压降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体现到发现和化解重大安全风险隐患,体现到提升本质安全水平上来。 三、严肃督导工作纪律。督导工作实行组长负责制,各督导组每月向党工委、管委会汇报督导工作情况。各督导组成员要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和市、区里有关要求,廉洁自律,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
附件:区对各乡(街道)和区各部门(单位)派驻督导分组名单
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办公室 2020年2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区对各乡(街道)和区各部门(单位) 派驻督导分组名单
第一督导组(督导:南蔡乡、经济发展局、综合执法局、建设局) 组 长:冯丕楼 南蔡乡四级调研员 副组长:张 强 开发总公司四级员工、 政法和社会管理办公室三农工作处 处长(挂职) 成 员:蔡 超 监察审计局科员 梁 妍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科员 胡秋实 生态环境分局科员 联络员:蔡 超 (联系电话:13382928661) 第二督导组(督导:三棵树街道、生态环境分局、组织宣传统战部) 组 长:彭德权 古楚街道四级调研员 副组长:王海明 综合执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 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成 员:许乃灵 公安分局治安大队指导员 樊 力 投资促进局办事员 马 建 消防救援大队办事员 联络员:马 建 (联系电话:15951598075) 第三督导组(督导:黄河街道、投资促进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政法和社会管理办公室) 组 长:王 亮 台商科技产业园管委会(外资招商服务局) 二级主任科员 副组长:马爱斌 开发总公司三级员工、 建设局副局长(挂职) 成 员:邱昌华 南蔡乡文广中心办事员 李加桥 城管分局办事员 陈思文 经济发展局办事员 联络员:陈思文 (联系电话:18012119979) 第四督导组(督导:古楚街道、公安分局、消防救援大队、开诚实业) 组 长:徐守军 经济发展局二级主任科员 副组长:韩 冰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成 员:钮鑫生 综合执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 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处长 钱 杰 建设局办事员 陈 靖 政法和社会管理办公室办事员 联络员:钱 杰 (联系电话:139513957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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